诚心正意格物致知-诚心正意格物致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无限延伸
1.格物致知是什么意思?格物致知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连在一起的吗?
2.“格物致知”这个词怎么解释
3.作为古代著名哲学家,王阳明提出的“格物致知”是啥意思?
4.王阳明提出的“格物致知”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5.格物致知是什么意思
格物致知是什么意思?格物致知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连在一起的吗?
格物致知":《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穷究事物的原理法则而总结为理性知识。"格物致知"一词出自《大学》。格,至也。物,犹事也。致,推极也,知,犹识也。格物致知是儒家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哲学概念。北宋朱熹认为,"致知在格物者,言欲尽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这是朱子对"格物致知"最概括、精确的表述。推极吾之知识,欲其所知无不尽也。穷至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对于朱熹的的解释,我们的理解是,格物就是即物穷理,凡事都要弄个明白,探个究竟;致知,即做个真正的明白人,为人行事决不湖涂。
格物致知,是程朱理学求理的方法。要求“理”,就需要通过“格物致知”的方法,即通过接触世间万事万物,在体会各种知识的基础上加深对先天存在的“理”的体验,最终贯通明理。
格物致知是诚意,正心的前提,诚意正心则是修身的前提,也就是说,做人首先要修身,使自己符合“理”的要求,对治家,能够使家庭和睦,大到治国,平天下。
总之,这是儒家给每个人立的规矩。
修己安人,可以顾名思义。修己,是修身,使自己的行为,言论符合“礼”,符合自己的身份,举止得体;安人,使别人能够安心和睦相处,讲求和谐。
“格物致知”这个词怎么解释
格物致知的意思是:使知道事物风格的能力,然后能使你知道人生百态。格:推究;致:求得。探究事物原理,而从中获得智慧。
读音:gé?wù zhì zhi
语法:连动式;作谓语
东汉郑玄最早为“格物致知”作出注解,而自从宋儒将《大学》由《礼记》独立出来成为《四书》的一部后,“格物致知”的意义也就逐渐成为后世儒者争论不休的热点议题,以至于今。
社会上关于“格物致知”的流行诠释是根据南宋朱熹学说的部份观点,认为“格物致知”就是研究事物而获得知识、道理。
扩展资料出 处:
1.《礼记?大学》八目——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所论述的“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2.顾彼西洋以~为学问本始,中国非不尔云也,独何以民智之相越乃如此耶? 严复《原强》
“格物致知” 的真正意涵,已是儒学思想史上的千古之谜。从最早为《大学》作注的东汉郑玄,一直到现代的儒学学者,已经争论了一千余年,至今仍无定论。明末刘宗周就说:“格物之说,古今聚讼有七十二家!”。
作为古代著名哲学家,王阳明提出的“格物致知”是啥意思?
端正心性,修身的行为也各有切入点,修养是,就感情发出来而言的,正心是,就感情未发出来而言的。正心则中正,身修则平和。这点就是知和行为一体就可致良知,这也是必然性的。因此人必须去研究遇到的每一件事每一件物,认识具体事物中的理。研究得多了,有一天会豁然贯通,认识到全部的理。这就是朱熹的“格物致知”,即研究事物来达到对理的认识。
可是,王阳明的优点在于,他对朱熹的思想不是盲目接受的,而是以批判的眼光来看待的,其中,有一个很典型的例子就是对于朱熹“格物致知”的理解、探索和实证检验。“格物致知”出自儒家经典文本《大学》,我国古代的大学是以“穷理、正心、修己、治人之道”为基础,讲究读书,做人的道理,成就完善人格、道德君子的终极目标。认为这指的是推究事物的原理,从而获得感悟,达到通达的境界,这一解释伴随着朱熹思想的官方化而逐渐被明清时期的人们接受,成为那一时期的主流思想。
遂使“格物致知”的真正意义成为儒学思想的难解之谜。从汉代开始,关于它们的解释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朱熹(继承了程颐的说法)的解释和王阳明的解释。“理即心,心即理”,这个概念。这个概念大家可能不懂,但王阳明晚年提出“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从这上面可以看出什么是格物。“古人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
王阳明提出的“格物致知”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格物致知”出自《礼记》中的《大学》篇,其言“致知在格物”,又“物格而后知致”。作为知识论、修养功夫论的统一,“格物致知”是儒学史上的一个重要话题之一,在王阳明的思想系统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王阳明一生的学问均从实践中得来。
年轻时,他非常信任朱熹的理论体系,并按照朱熹的思想理论去一步步实践,但是他与朋友“格竹子”的失败,让他意识到朱熹的理论并非十分完善,于是不断更正朱熹学说,提出自己的一套学说体系。
关于“格物”
王阳明认为“格物”是内在的格心,由内而外。他训“物”为事,是“意之所在”,因此“物者,事也,凡意之所发必有其事,意之所在之事谓之物。”(王守仁《大学问》)又“身之主宰便是心;心之所发便是意;意之本体便是知;意之所在便是物。如意在于事亲,即事亲便是一物;意在于事君,即事君便是一物,……所以某说无心外之理,无心外之物。”(王守仁《传习录》)
这种“格物”,使心本体每时每刻都处于纯正的状态,使本体处于纯善无恶的状态,这就是《大学》中所说的“止于至善”,“格物”的价值旨归为“止于至善”。
上面的“意”,可理解为意向、指向和意念,当人进行思维活动时,意向会有意向的对象,但是王重视的不是意向的对象,而是指向意向对象的意念。
我们以男女结婚为例,当男女双方意向结婚时,在此意向之时,即有一种意念伴随,这个意念就是行动的主意,能够主宰人的行为,因此可以把“格物”解释为:有意向时,要使意念保持纯善无恶,由意念发出的行为才会纯善无恶。
在王阳明眼中,“意”和“行”有着必然的联系,意念之善推扩到极致就必然会产生行为之善,因此他十分注重一时萌发之意念,正意的过程必然是以思虑功夫为主。
即既要人扩充其已具有的善端、善情,又要去掉和纠正恶的意念。
此外,王阳明还坚持人具有良知良能,人的心自然能够知是知非、知善知恶。他说:“格者,正也,正其不正以归于正之谓也。正其不正者,去恶之谓也。归于正者,为善之谓也,夫是之谓格。”(王守仁《大学问》)所以说:“格物,如《孟子》‘大人格君心’之‘格’,是去其心之不正,以全其体之正。但意念所在,即要去其不正以全其正,即无时无处不是存天理,即是穷理。天理即是‘明德’,穷理即是`明明德’。”(王守仁《传习录》)即把格物解释为正事、格心。
在王阳明眼中,格物就是去恶归善,去人欲存天理,致良知。
关于“致知”
王阳明对于“致知”的理解有别于前人,他认为“知”是“良知”,“致知”即是“致良知”。
他说:“心自然会知,见父自然知孝,见兄自然知弟,见孺子入井自然知恻隐,此便是良知,不假外求。”(王守仁《传习录》)他又进一步明确说良知是是非之心。他说:“良知只是一个是非之心,是非只是一个好恶,只好恶就尽了是非,只是非就尽了万事万变。”(王守仁《传习录》)
可见,王认为良知仅是一个先天的道德价值评判标准。
致,是至之义。王阳明说:“致者,至也,如云丧致乎哀之致。《易》言‘知至之义’,‘知至’者,知也;‘至之’者,致也。‘致知’云者,非若后儒所谓充广其知识之谓也,致吾心之良知焉耳。”(王守仁《大学问》)
“致知”即“致良知”,遵从良知而行,将良知扩展到事事物物。他说:“所谓致知格物者,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也。至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也。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王守仁《传习录》)
综上所述,王阳明的“格物致知”思想,“格物”即为“致良知”,两者无差别。
格物致知是什么意思
格物致知":《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穷究事物的原理法则而总结为理性知识。"格物致知"一词出自《大学》。格,至也。物,犹事也。致,推极也,知,犹识也。格物致知是儒家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哲学概念。北宋朱熹认为,"致知在格物者,言欲尽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这是朱子对"格物致知"最概括、精确的表述。推极吾之知识,欲其所知无不尽也。穷至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对于朱熹的的解释,我们的理解是,格物就是即物穷理,凡事都要弄个明白,探个究竟;致知,即做个真正的明白人,为人行事决不湖涂。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格物致知”出自于儒家的经典《大学》。大学被后世儒者认为是儒家的入门篇。但这个“入门”不是从初级到高级的过程,而是说《大学》是儒家学问的概括。而“格物致知”,就是儒家全部学问的基点。因为“格物致知”有如此的地位,所以由古至今,对这个问题讨论不己。因此,也就产生了多种解释,有说“格物致知”就是“格心”,近代佛教有些大德也持此说;有说“格物致知”是客观唯心主义,方法上是唯物,本体上是唯心;当然也有说,格物致知是唯物主义观点。其实这些论辩,都涉及到一个根本的问题,“格物致知”的出发点是什么?要想知道“格物致知”的出发点,就得先了解《大学》的宗旨是什么。纵观《大学》,它是对儒家的概括,但是,这个概括也是某种角度的概括,《大学》强调的重点,是“仁”的推广,“大学”就是太学,太学就是“极致”之学的意思,极致什么呢,是“天道化度于天下”,这就是大学的极致。而推行天道(明明德于天下),关健要了解天道的体是明德,所以,讲格物致知,它的体是明德,这是《大学》一篇重点。也就是说,通过格物而致明德。格物致知是一个方法。到了明儒王明阳那里,格物致知就不是一个方法了,他经过“格竹子”,认为格外物根本不对,所以直究心源,提出“知行合一”的著名论断。说,格物就是了达自心,性德本具。这是他的证悟。此说一出,立刻被主流儒士目为异端。事实上,二者辩诤是没有什么必要的。就本体论而言,二者所说是一事。不过在逻辑上,二者是迥然的不同。首先王阳明对于“格物”的理解与前人不同。他认为格物是追究具体事物自身的道理,这个观点就是一切物有自性,这是他思维的起点。按照这样的理解,当然“格物”是不能格出心体来的。所以他最终得出的结论,虽然是以批评朱熹的观点为依止,而事实上与程朱理学并没有本质的不同。程朱理学的观点是通过格物而显映心体。因此,王阳明讲出的“知行合一”,由于不把“格物致知”作为方法,而作为事实上的本体了,那么,目之为异端也不为过。因为按照王阳明的逻辑,要明明德于天下,则先要悟道,然后推仁于世。可是如果是这样,那还格什么物啊,这岂不是一悟即了吗?根本不必有“格物致知”这种先后顺序了。所以王阳明实际是推翻了《大学》的逻辑,也就是说,他的意思虽然有一定道理,但是他释解经文是错误的。这实际也是他自相矛盾之处。后来讲学,经常遇到这个问题,比如说讲孝道,过去的儒士认为,要格孝道这法,然后明心,《论语》也说这是君子之本,就是说这里面有因有果,孝是因,明德是果。可是按王阳明的说法,只要“明心见性”,自然懂得孝道之法,为解释道理,他就说人性本善。这里面的逻辑就不清楚了,有一点硬撑的感觉。同时,也有人问他,如果是这样,那初学人怎么办呢?这时他又回到日常的具体修行上来了——所以最终他也不能离开日常的渐修,而这正是程朱释“格物致知”的要点。对于“格物致知”的解释,还是以程朱为准比较妥当。当然朱熹有些解释,也确实有一种心外求法的感觉,但问题还不是太大,因为他提倡理,这个“理”虽然本质上是神道理智化,但大体上仍属心法的范畴。“格”字的意思在上古时候很多,一说是“来、至”的意思,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说这个意思是由“木长”这个本义衍生的。“木长”与“长木”的意思有一点区别,段玉裁说,木长是说木的丰美。这里面有赞的意思。所以这里引申出来的“来、至”,有一种积极的意思在里面。《书·舜典》说“光被四表,格于上下”取的就是这个意思。另外,格也有“纠正”的意思,《论语·为政》说“有耻且格”。这里侧重心性上的修养,王阳明实际取的就是这个意思,他说“格”就是“格除”,“格物”就是“格除”心中之物。根据儒家的思想,“格物致知”的格,实际是“明通”的意思。参究外事,明通心体。这是修心的根本方法,无论是儒家,还是佛教,都用这个方法修心。这里的物,含“物”意,也含“事”意。王阳明因为当时对“物”理解太狭隘,所以走上岐路。《孟子正义·尽心上》注云:“事也”,《周礼·地官·大司徒》“以乡三物”,《礼记·月令》“兼用六物”,皆注为“物,犹事也。”而且,这个物,还包含事物的本质内容。《易·家人》:“君子以言有物”,就是取的这个意思。物,就是与“我”相对的存在。《易·系辞下》:“近取诸身,远取诸物”。那么修心养性,本来是自心的事,为什么要谈到他物呢?这是因为早期儒家就认为,天道“广大悉备”,及于人,就于人心有关了。也就是说,事物外相虽然不是心本身,但事物的“理”(本体)却是心。这个心到宋儒说为“理”,到王阳明说为“良知”。人的心与外物息息相关。所以“非礼勿视,非礼勿听”,就是“格物致知”。佛教讲不净观,也是先修外在的不净观想,以去除内心的贪执。如果修不净想只是在表相上,意识分别上产生一个不净的观念,而对于自己的贪性本身认识不足,事实上也就无法住于禅定,那么这个不净观就不成功。“格物致知”的道理是一样的。象王阳明那样,辛苦地去格竹子,累得病了,最后仍然一无所获。对于“格特致知”分歧的产生,我认为是对于人性的认识(或者说是立论)的不同造成的。后世许多儒士,尤其是王阳明,与早期儒家有一些不同。最早的儒家认为“明明德”是一个学习的过程,孟子以降,明明德则是一个“发现本来善性”的过程,也就是说,前者认为“明德”是学习的果,后果认为“明德”是性之本善。这个观点的不同,最终导致了对“格物致知”解释的不同。我倾向于前者,认为,“明明德”是指的学习与学习的结果,觉得这样更符合孔学的原意。性之本善固然也有道理,但性之本善是不能孤立讲的,讲性之本善,一定与学习有关,否则讲一个性之本善,等于没讲。所以,格物致知,是讲学习,诚心正意(中庸正道),是学习用于心,修身齐家,是学习用于行,治国平天下,是学习用于大道——新民、至善、明明德于天下。这是儒家仁义的全体思想。若此,天下何思何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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