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谓言之不预也中国用了几次-勿谓言之不预是谁说的
1.怎么看待人民日报发送“勿谓言之不预也”?
2.勿谓言之不预几级警告?
3.“勿谓言之不预”属于哪种级别的警告?
4.勿谓言之不预
怎么看待人民日报发送“勿谓言之不预也”?
“勿谓言之不预”,意思就是“不要说事先没警告过你”,表达本方最后态度,提醒对方三思而后行。这句话最早可见于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上谕《训饬士子文》:“……勿谓朕言之不预也,尔多士尚敬聼之哉。”
“勿谓言之不预”,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交涉辞令,通常用于最严重的警告,一般在“关键时刻”由人民日报或新华社发出,可视为“最后通牒”。
报纸因为具有“白纸黑字”特征,其传递的文化意义和分量往往高于其他传播手段。不用则已,用则不寻常。在一些关键时刻,“勿谓言之不预”这句话曾多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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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每当中国要出手教训一些屡劝不止、屡教不改、侵犯中国的国家利益的国家时,《人民日报》都会送给对方这六个字,以做最后的警告。
第一次是在1962年9月22日,当时印度频繁入侵我边境地区、屠杀我边区军民后,《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是可忍,孰不可忍》的社论,随后,解放军发起了对印自卫反击战;
第二次是在1978年12月25日,在对有着苏联支持的越南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人民日报》在社论《我们的忍耐是有限度的》中严正警告越南。在次年的2月17日,对越自卫反击战爆发了。
而这一次《人民日报》再度用上了“勿谓言之不预”这六个字,就说明情况已经到了非办不可的程度。
与前两次不同,此次《人民日报》提起警告的对象是充当台当局党同伐异、铲除异己、推动分裂路线的工具的台情治部门。
结合近期央视公开的“迅雷—2020”专项行动纪录片公布数据,在“2018—雷霆行动”对台间谍活动严厉打击之后的短短两年时间里,竟然破获了数百起台间谍窃密案。
由此可见,为台分裂势力服务的台情治部门不仅没有收手,对大陆的情报窃密活动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显然,大陆对台情治部门的愤怒之情,已经溢于言表。“勿谓言之不预”,就已经给它们判了刑。
这实际上是冲着岛内去的。民进党当局之所以在岛内如此猖狂,台情治部门就是它的重要帮凶。凡是支持国家统一的岛内政治人物,无不遭到台情治部门的监视、调查;凡是致力于两岸友好沟通往来的岛内人士,无不遭到台情治部门的迫害;
凡是被它们怀疑的大陆赴台人士,无不被它们以各种非法搜查甚至监禁……在台情治部门的白色恐怖手段之下,岛内统派力量生存空间被极限压缩,两岸民间正常沟通往来渠道被掐断,分裂思想已经占据了岛内社会主流,台岛俨然重回“戒严时代”。
仅如此,台情治部门在大陆以及国外疯狂开展的情报活动,对中国的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
捷克参议院议长访台,背后就有台情报人员的鬼影;土澳政客疯狂攻击、抹黑中国,也与台情报人员与土澳政客勾结有关。为了抹黑中国大陆,台当局甚至与土澳勾结炮制了一出假间谍事件。
种种事实表明,再不对台情治部门采取行动,将给中国造成更大的伤害。同时,严厉打击消灭掉台间谍情报人员,就是剪掉当局的爪牙。
这就好比打一场攻坚战,第一步的作战目标是拔掉敌人城堡外的所有据点,将敌人彻底孤立,迫使它只能龟缩在城堡内。如此一来,留给它的路只有两条,一是打开城门投降,二是在困守中被彻底消灭。
《人民日报》对台情治部门发出“勿谓言之不预”的严正警告,就宣告了中国大陆按下了实现国家统一的快进键。台民众如果还沉浸在当局的谎言中不能自拔,听不懂大陆的良言苦劝,那只能换隆隆炮声唤醒他们了。
勿谓言之不预几级警告?
勿谓言之不预是最高的等级警告。
勿谓言之不预也,汉语成语,意为“以后不要说没有跟你事先说过”,指把话说在前面。
该成语较早的用例可追溯到清康熙年间。除“勿谓言之不预也”的表述外,还有在“谓”字后插入宾语或省略末尾“也”字(即“勿谓言之不预”)等的用法。
新中国成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人民日报》社论等曾数次引用此句,例如:1962年印度军队对中印边境的侵犯,1978年越南军队对中越边境的侵犯。
在中国的历史文化中,无论是儒家思想所尊崇的“仁义”,“中庸”之道,还是道家所教导的无为而无不为,墨家所推崇的非战思想等经过上千年的演变已经逐渐成为了我们文化的一部分,这也使得我们历朝历代的外交思想和军事文化都表现出了一种内敛其中,不崇尚暴力掠夺的氛围。
但是那时候的世界局势动荡不安,各方势力轮番登台给我们的国家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威胁,虽然新中国与世界其他国家奉行的外交政策是“和平共处”,但也不表示我们等同于任人摆布。
“勿谓言之不预”属于哪种级别的警告?
没有划分很精确的级别,不过“勿谓言之不预”这句话可以算作是终极警告。
由人民日报发表以“钟声”为署名的评论文章里出现了“勿谓言之不预”,据我所知应该是这30多年来第一次。“勿谓言之不预”是终极警告,但其他媒体和机构说这句话,并不算终极警告。
只有人民日报发表在头版署名为“钟声”的社论里出现了“勿谓言之不预”才算是终极警告。这句话之所以引人关注,是因为1962年和1978年,人民日报都曾经发表过社论文章,里面使用过“勿谓言之不预也”。
人民日报“勿谓言之不预”
1962年9月22日的社论《是可忍,孰不可忍》是针对印度,末尾提到“勿谓言之不预”,一个月后对印反击战打响。1978年12月25日的社论《我们的忍耐是有限度的》是针对越南,末尾也提到了“勿谓言之不预”,两个月后对越反击战打响。
正因为有过这样两次先例,所以由人民日报发表的头版社论,并且署名“钟声”,才会被人们视为“终极警告”。所以,这两年,人民日报也发表过评论文章里提到过“勿谓言之不预”,但因为署名不是钟声,所以基本没有被视为“终极警告”,但也属于相当严厉的警告。
勿谓言之不预
勿谓言之不预也
意为:事后别后悔,不要说没有跟你事先说过。指把话说在前面。
出处:①太平天国·李秀成《再致上海各领事书》。②晚清李伯元所著小说《官场现形记》第十九回。
近现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曾数次引用此句:分别是1962年印度军队对中印边境的侵犯,和1978年越南军队对中越边境的侵犯。因此被视作中国准备开战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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